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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政务类、投诉类、意见建议类)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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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留言时间: 2017-07-03
标题: 信访渠道问题
留言内容: 反映诉求和意见、建议的渠道有哪些?

  
回复: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走访形式。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反映问题、查询办理结果。政府鼓励信访人通过各级信访门户网站、市(县区)长信箱等网上反映诉求。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并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如果信访人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回复时间: 2017-07-03
留言人: 赵先生 留言时间: 2017-04-07
标题: 咨询
留言内容: 依法逐级走访的“分级受理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回复: 分级受理来访事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对跨越本级提出的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并引导来访人以书面或走访形式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下级有关机关;在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机关中,首先收到的机关先行受理,不得推诿,所谓本级机关,是对来访事项有直接管辖权的机关。
回复时间: 2017-04-07
留言人: 林女士 留言时间: 2017-02-14
标题: 咨询
留言内容: 上级部门不受理越级上访,是否限制了公民的信访权利?

回复: 您好,实行依法逐级走访,不是限制公民信访权利,而是要更好地实现公民信访权利。第一,我们在受理环节明确分流,就是为了使来访事项更好地落地,找到更有效的解决途径,使该由哪个层级管的事找哪个层级,该由哪个途径解决的找哪个途径。第二,依法逐级走访有关规定为有权处理机关和来访群众指出了一条步骤清晰、要求明确的路径,引导群众变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多头上访为就地反映问题、就地解决问题,从而减少群众上访成本。
回复时间: 2017-02-14